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转专业工作,维护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,充分发挥研究生的潜质和特长,根据《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三峡学院研〔2022〕77 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,毕业专业应与录取专业一致。如研究生在学期间对其他专业有浓厚兴趣,并具备相应特长、有相关突出表现的,可以申请转专业。研究生涉及下列特殊情况,可以优先申请和办理转专业:
1.研究生身体健康情况发生变化,经三级甲等以上(含)医院诊断证明,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,但尚能在我院相近专业学习的。
2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研究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。
3.因导师调离、退休、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指导职责的,且本专业无法调整安排的。
4.因学科专业调整,导致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培养的。
(二)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予转专业:
1.以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。
2.入学未满1学期或超过1学年的。
3.学术学位跨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跨专业类别的。
4.专业学位申请转入学术学位的。
5.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、保留入学资格状态,或应作退学处理的。
6.以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的。
7.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二、指标计划
(一)因现有学生规模较大,学院师资紧张,2023级学科教学(英语)专业,接收2名其他学院研究生的转入申请。
(二)2023级学科教学(英语)专业研究生,可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向学院提出转入其他学院相关专业的申请,转出人数不超过2名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学生提出申请
2023年12月25日-12月29日,拟申请转专业研究生填写《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》(附件1),经导师同意后,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。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者,需附三级甲等以上(含)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。
(二)学院审核
2024年1月2日-1月9日,我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进行核实,并将签署意见的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《转出学院拟转出研究生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件报送研究生处。
(三)学院考核
研究生处对上报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后,将学生材料转至拟转入学院。
学院将在2023-2024第2学期第1周,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,并开展考核。考核由研究生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完成。
1.符合特殊情况及申请一级学科内转专业的研究生,经学院及拟转入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处,研究生处提出初步意见,报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2.申请同一学科门类跨一级学科或者同一专业学位类别跨专业领域(方向)转专业的研究生,需接受转入学院组织的业务水平考核,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和面试科目的内容与难度、形式与规范,参照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面试的标准。笔试和面试需在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,学院将全过程录制存盘3年。
3. 学院按照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名,择优录取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四)转专业名单确定
经研究生处复核、分管校领导审批、校长办公会研究、公示,确定转专业名单,研究生处对获准转专业的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
(五)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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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12日
附件1:
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
基 本 情 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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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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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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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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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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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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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指导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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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 专业 原 因 |
拟转入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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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转入导师所属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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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(签名): 年 月 日 |
双 方 导 师 意 见 |
转出导师 签名: 年 月 日 |
转入导师 签名: 年 月 日 |
双 方 学 院 意 见 |
转出学院 负责人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转入学院 负责人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研究生处意见 |
负责人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校领导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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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拟转出研究生名单汇总表
学院名称(盖章): 负责人签字: 填写日期: 年 月 日
注:此表由转出学院填写,与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处。
附件3:
拟转入研究生名单汇总表
学院名称(盖章):负责人签字:填写日期:年月日
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转出学院 |
转出专业 |
拟转入专业 |
是否 专门考核 |
最终考核排名(或评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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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由转入学院填写,与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