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:
为贯彻重庆市和学校关于开展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“教书育人奖”和“教学新星奖”评选活动的精神,现将我院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范围
本科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(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)
二、 推荐名额
“教书育人奖”和“教学新星奖”各推荐1名到学校。
三、 评选原则
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四、 评选办法
1.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和学院教学委员会考评结合的方式。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各系部提出申请(申请及佐证材料由各系部主任审核),各系部考核推荐各1名,5月24日17:30前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、推荐意见发陈佳老师处。5月26日学院组织考核,拟定最终推荐人选,在院内进行公示,5月30日报送学校教务处综合科。
2. 在规定时间内,如无人申报,各系部可由系主任提名,系部考评小组讨论决定,并将推荐意见于5月24日17:30前报送陈佳老师处,学院组织考核,拟定最终推荐人选,在院内公示,无异议后,5月30日报送学校教务处综合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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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11日